为预防和打击洗钱及其上游犯罪,这个合作备忘录签署了!
掌上梅州讯 22日,为预忘录记者从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行梅州中支”)了解到,防和犯罪该行近日和梅州市人民检察院签署《联合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的打击j9合作备忘录》,为打击洗钱犯罪搭建了坚实的洗钱合作平台。
据悉,上游近两年来,个合为贯彻党中央关于严厉打击洗钱犯罪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的作备指示精神,人民银行总行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强化了部际合作,签署依法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为预忘录j9人行梅州中支和市检察院强化落实,防和犯罪本着“依法办理、打击通力协作、洗钱各尽其职、上游成果共享”的个合原则,发挥优势互补作用,作备在开展反洗钱协查、推动洗钱入罪等多方面积极开展合作。
其合作主要内容包括:
● 人行梅州中支对市检察院提出的协助请求开展反洗钱协查;
● 人行梅州中支认为侦查机关应当以洗钱罪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建议市检察院监督立案,市检察院应及时审查并反馈;
● 人行梅州中支对反洗钱工作中发现的有利于市检察院开展案件办理的洗钱犯罪线索材料,反洗钱工作中所掌握的洗钱及其上游犯罪活动利用金融机构掩饰、隐瞒和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新手法和新趋势等情况,及时提供给市检察院。
● 对人行梅州中支成功协助办理的洗钱及其上游犯罪的案件的办理结果,或者人行梅州中支未协查但检察机关已以洗钱罪提起公诉或者法院已以洗钱罪判决的相关信息材料,以及市检察院在办理洗钱及上游犯罪等案件中发现的该类案件线索和分析材料,市检察院应及时提供给人行梅州中支等等。
此外,双方还就加强情报会商、联合宣传等事项达成合作。
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双方将以推动洗钱入罪为重点,加强情报会商,强化联合宣传,不断加大梅州辖区洗钱及上游犯罪联动打控协作力度,共创文明平安梅州。
本报记者:张怡
通讯员: 徐虹 张佳妮
编辑:张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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